发布日期:2022-08-17 浏览次数:0次
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营造法治化、国际化、便利化营商环境,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,现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附件1
实行告知承诺及优化审批服务的认证领域目录
附件2
实行告知承诺及优化审批服务的认证领域目录
附件3
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
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书(文本式样)
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书
本机构就申请审批的事项,作出下列承诺:
法定代表人签字:
(申请机构盖章)
年 月 日